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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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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快讯 
    外语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8-24 20:48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5〕39号)文件规定,结合外语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11人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开展成绩核算、信息核实、材料整理等推免生遴选工作。

    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魏龙泽、张璐

    成员:田瑞玲、马永强、李雪雁、孙志婕、姜燕、杨力、魏滢璇、耿昕、马诗尧

    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

    专家审核小组:

    许菁、李莹、彭威、冷育宏、高频

    二、推荐对象

    推免对象为外语学院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级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学分总平均绩点在3.0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20%以内。所有课程综合成绩无不及格记录,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有突出培养潜质,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研究、发明、创新奖励的学生。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四、综合评价计算细则

    对符合推荐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并按专业排名。

    (一)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计分法。综合评价由本科学习阶段初修成绩(不计辅修成绩)、奖励成绩两部分构成,学业初修成绩占80%,奖励成绩占20%。按综合评价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学业初修成绩排名,学业初修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

    (二)学业初修成绩按照前三学年平均成绩计算,学业成绩由学校教务处提供,以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本科阶段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奖励项目。奖励成绩按100分计算,奖励项目包括科研成果(25分)、学科专业竞赛(25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分)四个方面。学生在某项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计算。单个项目不得超出上限分值,超出时按照上限计。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校发〔2025〕123号)文件中第四章综合评价、《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附件1)执行。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8月27日前,完成满足基本条件学生遴选,填写《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成绩单、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审核。829日前,学院完成申请学生学业成绩、奖励成绩等情况复核,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名。在学生提交论文等科研成果的情况下学院组织学生答辩(附件4)。

    (三)学院推荐。831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申请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推荐工作管理,涉及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推荐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荐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推荐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荐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国家、甘肃省和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新政策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

          2. 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 推免诚信承诺书

             4. 兰州财经大学推荐答辩记录表


    附件【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推免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兰州财经大学推荐答辩记录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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